關于進一步加強進口植物源性食品安全風險分析工作的通知(質檢辦食函〔2011〕879號)【2016-07-21廢止】
時間:2019-07-14 20:37:06來源:food欄目:食品法規(guī) 閱讀:

| 發(fā)布單位 | 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 | 發(fā)布文號 | 質檢辦食函〔2011〕879號 |
|---|---|---|---|
| 發(fā)布日期 | 2011-07-26 | 生效日期 | 2011-07-26 |
| 有效性狀態(tài) | | 廢止日期 | 2016-07-21 |
| 屬性 | 專業(yè)屬性 | 進出口,其他 | |
| 備注 | http://www.zhciq.gov.cn/showInfo.do?infoId=24573 本法規(guī)已廢止,依據請查看: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質檢總局關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公告》(2016年第72號) | ||
各直屬檢驗檢疫局:
近年來,隨著我國對外貿易快速發(fā)展,進口食品種類和來源地不斷增加,每年都有新的植物源性食品進入我國。為進一步加強進口植物源性食品安全風險分析工作,確保質量安全,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首次進口的植物源性食品,在總局按照規(guī)定組織開展風險分析并確定其質量安全和植物檢疫風險控制措施后方能進口(總局特批的除外)。目前首次進口需風險分析的植物源性食品及已有輸華貿易的國家或地區(qū)目錄(首批)見附件。
二、對進口植物源性食品,按規(guī)定需進行進境植物檢疫審批的,各局要嚴格按照總局的有關規(guī)定,要求進口企業(yè)辦理《進境植物檢疫許可證》。
三、對于以參展、使館自用等非貿易方式進境的植物源性食品,按總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本通知所指植物源性食品包括食品局主管的鮮或冷藏蔬菜、大米、面粉、雜糧雜豆、植物性調料、干堅果、籽仁類、油籽類、飲料原料、植物源性中藥材和啤酒花等產品。
各局在執(zhí)行中遇到問題請妥善處理,并及時報告總局食品局。
附件:首次進口需風險分析的植物源性食品及已有輸華貿易的
國家或地區(qū)目錄(首批)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首次進口需風險分析的植物源性食品及已有輸華貿易的國家或地區(qū)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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