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無公害農產品標志使用專項檢查的通知(農質安函[2014]24號)

| 發(fā)布單位 | 農業(yè)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農業(yè)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 發(fā)布文號 | 農質安函[2014]24號 |
|---|---|---|---|
| 發(fā)布日期 | 暫無 | 生效日期 | 暫無 |
| 有效性狀態(tài)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 屬性 | 專業(yè)屬性 | 標簽標識 | |
| 備注 | |||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無公害農產品工作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2014年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年,為確保“舌尖上的安全”,維護無公害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保護消費者權益,農業(yè)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決定于“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期間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無公害農產品標志使用專項檢查,以切實維護無公害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各單位根據本通知要求,抓緊落實本地區(qū)、本行業(yè)無公害農產品標志使用專項檢查工作。
一、檢查內容及重點
(一)檢查內容:依法開展無公害農產品標識市場檢查,集中查處標識與實物、證書不符、擅自轉讓或買賣標識、不規(guī)范印制、偽造或冒用標識等行為。
(二)檢查重點:用標產品是否具備有效的無公害農產品證書;產品或其包裝上是否規(guī)范使用標志;是否存在轉讓、買賣無公害農產品證書和標志的行為;是否存在偽造、冒用標志(含超范圍用標)等不規(guī)范用標行為。
二、時間安排
請各省級無公害農產品工作機構于2月25日至3月25日期間,組織開展本地區(qū)、本行業(yè)無公害農產品標志使用專項檢查,每個工作機構組織開展批發(fā)市場、農貿市場或超市現場檢查不少于50家,并于4月10日前將本工作機構開展專項檢查的總結及《2014年度無公害農產品標志使用專項檢查統(tǒng)計表》報送部中心。
無公害農產品標志使用專項檢查活動期間,部中心將適時派人對部分省份獲證產品進行跟蹤檢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根據通知要求,組織專門力量,深入開展無公害農產品標志使用專項檢查。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要查明原因,保存證據,認真核實,依法予以處理。
(二)各地要以此次活動為契機,集中開展無公害農產品宣傳活動,增強品牌美譽度,提高獲證單位和消費者對品牌的忠實度,強化獲證單位依法用標意識,引導廣大消費者和市場經營主體正確識別、選購無公害農產品,為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消費營造良好氛圍。
(三)各單位要通過此次標志專項檢查,全面掌握本地區(qū)、本行業(yè)無公害農產品標志使用現狀,系統(tǒng)梳理在標志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難點,研究提出科學對策,不斷完善無公害農產品證后監(jiān)管機制。
在標志使用專項檢查工作中有什么意見和建議,請及時與部中心監(jiān)督處聯系。聯系人:成昕;電話:010-62131998;電子郵件:aqscjdc@126.com。
農業(yè)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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